車輛漏水是指水從車身外部經車身的配合間隙流入車內。
整車制造廠使用人工模擬降雨環境來完結淋雨密封功能實驗。
現在國產汽車遍及采用的是GB/T12480-1990客車防雨密封性實驗辦法、QC/T476-1999客車防雨密封性限值,整合修訂之后的標準為QC/T476-2007客車防雨密封性限值及實驗辦法。
根據GB/T12480-1990的要求,淋雨實驗箱的降雨強度在4~10mm/min,噴嘴的噴發壓力為69~147kPa,淋雨時刻為15min。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整車廠為了強化整車的淋雨密封功能的檢查,往往經過添加噴嘴的密度提高噴水壓力等辦法添加淋雨強度,淋雨實驗室的降雨強度會比建議值高出幾倍,有的廠家甚至超過到100mm/min,噴嘴噴發壓力也會到達200kPa以上,使噴水霧化后灑落到車身上。
在車輛出產的不同階段,整車廠對車輛的實驗要求也不同。
車輛試出產期,該階段因為整車的出產工藝、設備參數等都處于實驗期,所以要經過整車長時刻的淋雨實驗(4~8小時之間),來發現可能漏水的部位,再進行漏水原因分析和設計或工藝的改進,整車批量出產時,設計及工藝缺點根本改進完結,淋雨主要進行例行檢查,以防偶發的不符合性帶來的密封性缺點
淋雨測試箱實驗規范及設備技能規格:
1、淋雨實驗分為擺管式淋水實驗和噴頭式淋水實驗
2、淋雨實驗適用于航空、轎車、家電、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及轎車燈具外殼防護。
3、淋雨實驗其規范有:
GB 4208-2008
GB10485-89
GJB150.8-86
GJB 150.8淋雨實驗規范
(1) 適用范圍及實驗意圖
GJB 150.8適用于可能遇到淋雨環境的軍用設備,不適用于做淋雨腐蝕實驗,也不適用于評定飛機擋風罩除雨器的適應性。
眾所周知,軍用設備無論是處于工作狀況仍是貯存狀況,它們都將不同程度地受到各種水的影響,其間受淋雨影響為常見,有些設備雖然有防雨辦法,但還會受到暴露在其上外表的凝結水或泄漏水的影響。
當降雨時,因為雨水的滲透、流動、沖擊和積累,會對軍用設備及其資料產生各種影響。如暴雨會干擾雷達信號的傳播;大雨滴能腐蝕
高速飛行的飛機和導彈的外表;雨水能滲透到設備內部并毀壞其結構和部件。因而,降雨對產品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
軍用設備進行淋雨實驗的意圖是確認這些設備在淋雨條件下,其外殼防止雨水滲透的才能和遭到淋雨時或之后的工作效能。
它首要用于確認:
a. 維護罩或維護殼防止滲雨的有用性;
b. 設備在淋雨暴露期間或之后滿意其功能要求的才能;
c. 設備因為淋雨造成的物理損壞;
d. 雨水排除體系是否有用。
(2) 實驗條件
GJB 150.8的實驗條件是按三種不同的實驗程序,即有風源的淋雨實驗、滴雨實驗和防水性實驗給出的。
a. 有風源的淋雨實驗 首要模擬自然降雨過程中風吹雨的狀況。適用于戶外使用且沒有防雨辦法的設備,其首要雨量參數包含:
降雨強度 小10 cm/h;
雨滴直徑 0.5~4.5 mm;
水平風速 不小于18 m/s;
實驗時刻 30 min;
試樣溫度 每30 min淋雨實驗開始時至少比雨水溫度高10℃;
實驗用水 當地水源的水。
b. 滴雨實驗 首要模擬滴水狀況。適用于有防雨辦法但暴露在外的上外表可能有凝結水或泄漏水的設備。其首要雨量參數包含:
雨滴直徑 0.5~4.5 mm;